外国人劳工重新雇用时产生的行政繁琐预计将大幅减少。
过去,外国人劳工在入境之日起3年的保障期满后,通过重新雇用延长劳动期限时,必须重新加入工伤保险的不便一直存在。但最近引入的“工伤保险自动续保制度”使这些手续大大简化。
核心变更事项:3年后仍“自动延长”
以往,就业活动期间(3年)结束后重新雇用时,保险效力到期,必须新加入保险。但是,从2024年12月16日之后开始劳动并加入保险的案件起,无需单独重新加入手续,保险将自动续保。
自动续保的必备条件
并非所有加入者都能无条件享受优惠。要维持自动续保优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同意书填写:首次保险加入时,必须填写“自动续保同意书”。
账户维持及余额确保:首次注册的保险费缴纳账户必须保持激活状态,并在续保时点保有可缴纳保险费的余额。
就业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本次自动续保制度的实施,预计能防止外国人劳工的保险空窗期,并提升企业和劳工双方的行政便利。”
如果不符合自动续保条件或为2024年12月16日之前的加入案件,则必须在保障期满前按照原有方式新加入工伤保险,方能避免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