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特定活动(E-7)居留资格工资要求标准公告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7条第7款,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特定活动(E-7)居留资格签证签发认可书签发等适用的工资要求标准,公布如下。
2025年12月29日
法务部长官
□ 特定活动(E-7)居留资格工资要求标准
- 专业人才(E-7-1) / 年 3112万韩元以上
- 准专业人才(E-7-2) / 年 2589万韩元以上
- 一般技能人才(E-7-3) / 年 2589万韩元以上
- 熟练技能人才(E-7-4) / 年 2600万韩元以上
□ 适用除外对象
○ 法务部长官为保护国民就业等而另行规定工资要求标准的职业,按照相应标准适用
□ 适用期间
○ 2026.2.1.起至2026.12.31.止(至‘26.1.31.适用现有工资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