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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支持

F-5 永住权重新签发指南

12/20/2025
浏览量 17
作者:system
1. 10年周期强制更新(重新签发)
根据2018年9月21日法律修订,永住权持有人也必须每10年更新一次永住证。违反此规定可能被处以最高200万韩元的过失罚款,因此请务必确认时间。
重新签发申请时间
必须从永住证签发之日起10年经过之日起2年内申请。
(本人希望的情况下,即使未满10年也可申请。)
2. 丢失、损坏、信息变更时的重新签发
丢失永住证或姓名、生日等个人信息变更的情况。
重新签发申请时间
必须从事由发生之日(丢失确认日等)起15日内申请。
申请方法
前往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申请。
3. 共通准备文件及费用
重新签发申请时共通需要的文件。
必备文件
统一申请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当前持有的永住证(丢失时除外)、照片 护照用彩色照片1张(3.5cm x 4.5cm,最近6个月内拍摄)、附加文件 居留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等)、个人信息变更时的证明文件、手续费 30,000韩元(现金或收入印花)
点击可制作统一申请书。 / *提供自动翻译功能。
注意事项
海外滞留时,永住权持有人在出国后2年内必须重新入境以维持永住资格。如果更新期限即将到来,则必须入境韩国完成重新签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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