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韩侨(F-4)签证原则上允许大多数就业活动自由,但为保护国民就业机会及维护国内就业秩序,法务部公告限制某些职业的就业。
这些限制职业主要分为简单体力劳动、违反良俗·社会秩序的行为及其他为公益而限制的职业。
根据2023年5月1日公告,限制了简单体力劳动职业41个、服务职业11个、销售职业1个等总计53个职业,但最近部分职业转为允许,或在人口减少地区居住时允许等有所变化。
1. 简单体力劳动(39个详细职业标准)
以下是F-4签证持有者就业受限的典型简单体力劳动职业。
- 建筑及采矿 / 建筑简单从业者(运送工、杂役)、采矿简单劳工等
- 运输及卸货 / 卸货及装载简单从业者、搬家运送工、其他卸货/装载简单从业者
- 配送及运输 / 邮递员、快递员、其他快递员、食品配送员、报纸配送员、其他配送员
- 包装及生产 / 手工包装工、手工贴标工
- 清洁及美化 / 建筑物清洁工(办公室、大楼等)、运输设备清洁工、垃圾收集员、街道美化员、回收物收集员
- 警卫及管理 / 公寓警卫、建筑物警卫、其他建筑物管理員(停车场管理等)
- 服务及销售 / 传单发放员及海报员、其他销售相关简单从业者、仪表检查员、燃气检查员、自动售货机管理员、停车管理员、停车引导员、擦鞋工、洗衣及熨烫工、环境监视员、山火监视员等
2. 主要转为允许职业(2023年5月1日实施)
餐饮业(4个) / 厨房助手、快餐准备员、食品服务从业者、饮料服务从业者
住宿业(2个) / 酒店服务员、其他住宿设施服务员
因此,以上6个职业目前F-4持有者也可就业。
3. 违反良俗及社会秩序的行为
如下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秩序违反行为的职业,F-4签证绝对不可就业。
赌博营业场所 / 赌场、彩票、奖品等相关营业场所就业
风俗营业 / 室兰酒吧、娱乐酒吧等风俗营业场所的娱乐从业者或相关员工
其他 / 禁止青少年出入·雇佣场所等就业行为(出入国管理法施行规则第27条之2第2项)
4. 其他为公益而限制职业(其他简单服务职)
为维护国内就业秩序而限制的其他服务相关职业。
皮肤管理师、足部管理师、沐浴管理师、婚礼从业者(礼堂员工)、卡拉OK服务员、其他娱乐设施服务员(PC房、视频房管理员等)、高尔夫球童、酒类服务从业者(酒吧等的酒类服务)、摊贩及流动销售员
5. 人口减少地区居住时的特例
法务部针对居住在地域特色型签证事业地区(人口减少地区)的F-4签证持有者,允许包括简单体力劳动在内的53个限制职业全部就业。(但违反良俗或社会秩序的行为仍禁止)
如上,F-4签证相关就业限制范围通过公告修订而动态变化。就业前务必通过管辖出入国·外国人厅或法务部公告最终确认该行业的就业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