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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支持
难民不认定异议申请人居留期间延长申请方法
10/1/2025
浏览量 4
作者:
system
难民不认定异议申请人居留期间延长申请方法
▪ 申请期间
- 居留期间到期日前4个月起至居留期间结束前
▪ 申请地点
- 申请人居留地管辖的地区出入境·外国人办事处
▪ 提交文件
- 综合申请书(请从下方下载)
- 外国人登记证、护照
- 异议申请受理凭证 / 异议申请受理时受理负责人公务员颁发
- 居留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等)
- 手续费6万韩元 / 以收入印花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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