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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支持

缴纳通知·起诉,行政罚款

1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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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ystem
在韩国停留的外国人违反相当于罚金的出入境管理法时,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或支所长将通知该外国人向指定地点缴纳相当于罚金的金额。这被称为缴纳通知。缴纳通知不进入正式审判,而是通过简易程序迅速处理事件,从而减轻违法者和行政 업무的负担。
收到缴纳通知的外国人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缴纳通知执行,则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产生与法院确定判决相同的效力。但是,如果不执行,则会向检察机关起诉,此后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出入境管理法违反相当于罚金的情况下,进行相当于罚金的金额(违警金)的缴纳通知,但是,违法属于登记事项变更申报违反、登记证交还违反等属于行政罚款的情况下(法律第100条),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或支所长将告知行政罚款处分。
收到行政罚款处分的外国人,可以在收到处分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长或支所长提出异议。如果提出异议,则由管辖法院通过非讼事件程序对行政罚款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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