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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退职金

年假未休带薪劳动报酬とは?

10/1/2025
浏览量 6
作者:system
年假未休带薪劳动报酬(=年假报酬)不受《劳动基准法》第55条规定的附加金(50/100)的适用。即,附加金仅适用于延长劳动、休日劳动、夜间劳动,而年假、月假报酬通常仅按1日工资额的100%计算。因此,公司目前在计算、支付年假报酬时按1.5倍处理,是超过《劳动基准法》规定的标准。但是,即使公司目前将年假报酬计算设定为超过《劳动基准法》规定的标准并实施,也不能单方面降低,而必须维持目前的水平。因为《劳动基准法》第2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劳动条件为最低标准,因此劳动关系当事人不得以该标准为由降低劳动条件”。即,如果公司说“至今一直按1.5倍支付,但法律没有这样要求,因此按法律按1.0倍处理”,则这将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条。不过,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和公司相互合意将以往的1.5倍调整为1.0倍是可能的。如果公司无视《劳动基准法》第2条的规定单方面降低劳动条件,则该行为无效,劳动者有权主张在降低前劳动条件水平下未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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