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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退职金
失业救济金是什么?
1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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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ystem
作为就业保险业务的一部分,在劳动者失业时,为失业者和其家庭的生活稳定以及顺利求职活动,在一定期间内支付失业救济金。就业保险法中规定的失业救济金分为求职津贴和就職促进津贴。求职津贴适用于在加入就业保险的营业场所失业前18个月内工作180天以上,由于公司倒闭、破产、裁员等非本人意愿而退职的情况。為转职等自愿退职的情况不能领取求职津贴。求职津贴根据退职时的年龄和保险加入期间,在90~240天内支付失业前平均工资的50%。就職促进津贴包括早期再就職津贴、职业能力开发津贴、广域求职活动费、迁移费等。早期再就職津贴是在领取资格者剩余可领取求职津贴天数的一半以上时再就職,支付剩余期间可领取求职津贴金额的一半。职业能力开发津贴是在领取资格者接受职业稳定机构长指定的职业能力开发培训等情况下,为该培训期间支付。广域求职活动费是在领取资格者根据职业稳定机构的介绍,在居住地50公里以上距离的公司进行求职活动时,支付住宿费和交通费等。迁移费是在领取资格者为就職或接受职业稳定机构长指定的职业能力开发培训等而迁移住所的情况下,根据迁移距离和随行家属人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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