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C Logo

有用信息

返回列表
劳动关系

承包劳动者的工资保障是什么?

10/1/2025
浏览量 8
作者:system
对于所谓承包制劳动者,即其全部工资或重要部分以绩效奖金形式支付的情况,由于原材料供应延迟、工作不足等非劳动者责任的原因导致工资减少,劳动者的生计面临威胁的可能性很高。为此,《劳动基准法》第46条规定,对于采用承包或其他类似制度雇佣的劳动者,应根据劳动时间保障一定金额的工资,从而规定了关于承包劳动者工资保障的规定。“承包或其他类似制度”是指工资全部或部分不是根据劳动时间计算的固定工资,而是根据生产量等工作成果决定的方式,这与民法上的承包概念不同,要获得《劳动基准法》第46条的保护,首先必须承认其作为《劳动基准法》适用对象的“劳动者性”。也就是说,必须以存在雇主从属关系为前提,即在劳动时间或工作执行方法上接受雇主的指挥监督、适用服务 규율、对雇主具有人身依附性等,而民法上的承包不适用本规定。但是,对于“根据劳动时间的一定金额工资”,《劳动基准法》没有具体标准,仅《最低工资法》提出了承包劳动者最低工资额计算的标准。《最低工资法》第5条规定,当工资通常以承包制或其他类似形式确定时,可以单独设定最低工资额,同法施行令第4条规定,在此类情况下,应根据该劳动者的生产业绩或成绩的固定单位设定最低工资额。


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为承包制劳动者设定单独的最低工资额,因此应解释为原则上一般最低工资也适用于承包制劳动者。


在此相关,《最低工资法施行令》第5条规定,对于根据生产业绩的工资支付制或其他承包制确定的工资,将该工资计算期间(有工资截止日的场合为截止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该工资计算期间的总劳动时间数,作为对时间的工资。在工资中同时包含日·周·月单位的固定工资和承包制规定的工资的情况下,将各自部分换算后合计计算小时工资。

评论 0

登录后即可发表评论。

非会员仅限查看评论。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