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阶段:优先进行本国人招聘努力
希望雇用外国劳动者的经营者必须首先努力招聘本国人力资源。
申请方法:访问管辖就业中心或通过工作网(www.work.go.kr)进行求职申请
招聘期间:原则上必须持续7天进行本国人招聘努力。(但是,如果并行进行报纸·广播等媒体广告,则例外地可缩短至3天)
第2阶段:外国人雇用许可申请及要件审查
尽管进行了本国人招聘努力仍未能招聘到人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外国人雇用许可。
申请期限:本国人招聘努力期间结束后3日内
营业场所资格要件
- 必须是允许外国人劳动者的行业及可雇用营业/营业场所
- 尽管在一定期间内进行了本国人招聘努力,仍未能雇用招聘申请的本国劳动者(全部或部分)
- 从本国人招聘申请之日起2个月前至雇用许可书发放日止,不得因雇用调整使本国劳动者离职
- 从招聘申请之日起5个月前至雇用许可书发放日止,不得有工资拖欠
- 申请日当前必须加入雇用保险及工伤保险(不适用营业场所除外)
第3阶段:合格者选拔及雇用许可书发放
就业中心向经营者介绍招聘人数3倍数的外国人求职者。
选拔方法:经营者通过访问就业中心或系统(www.eps.go.kr)从介绍的人员中直接选择合格者。
结果:对于选定的人员,从管辖就业中心获得雇用许可书。
第4阶段:标准劳动合同签订
雇用许可书发放的同时,推动标准劳动合同。
签订过程:韩国产业人力公团将合同书传送到派遣国,当地派遣机构确认劳动者意愿后,最终确定合同。通过电子系统确认的合同书重新发送,从而完成合同签订。
第5阶段:签证发放认定书申请及发放
劳动合同签订后,经营者或代办机构进行该劳动者入境所需的签证(Visa)事务。
申请处: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所需文件:签证发放认定申请书、雇用许可书复印件、标准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营业者登记证等
第6阶段:入境及外国人就业教育完成
获得签证的劳动者入境国内,在投入工作现场前接受必修教育。
教育内容:完成16小时的就业教育(韩国文化、产业安全等)及健康检查
费用负担:一般外国人劳动者的教育费由使用者负担,劳动合同效力从入境当日开始发生。
第7阶段:营业场所配置及居留支持
完成教育的劳动者被配置到相应营业场所开始工作。
事后管理:经营者可以通过韩国产业人力公团等获得苦情咨询及通译服务支持。
权利保护:外国人劳动者也与本国人相同受到劳动基准法的保护,发生不当待遇时可以通过雇用劳动部等相关机构申请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