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特定活动(E-7)居留资格工资要求标准公告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7条第7款,从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特定活动(E-7)居留资格签证发放认可书发放等的工资要求标准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29日
法务部长官
□ 特定活动(E-7)居留资格工资要求标准
- 专业人才(E-7-1)/ 年3112万韩元以上
- 准专业人才(E-7-2)/ 年2589万韩元以上
- 一般技能人才(E-7-3)/ 年2589万韩元以上
- 熟练技能人才(E-7-4)/ 年2600万韩元以上
□ 适用排除对象
○ 法务部长官为保护国民就业等而另行规定工资要求标准的职业,适用该标准
□ 适用期间
○ 2026.2.1.起至2026.12.31.止(至‘26.1.31.适用现有工资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