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許可制度下外國勞工 工作場所變更申請期限?
就業許可制度下外國勞工 若要變更工作場所,一般需於工作場所變更事由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管轄就業中心申請。
但是,因雇主破產、倒閉等不可避免事由需變更工作場所時,1個月期限限制可能不嚴格適用。
最準確的申請期限,請向管轄就業中心查詢確認。
◈ 工作場所變更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遲延之不利:若超過申請期限申請,可能被視為非法滯留,因此務必於期限內申請。
必要文件準備:工作場所變更申請所需文件可能因就業中心而異,需事先準備。
審查期間:審查期間可能因就業中心業務量而異,建議預留餘裕申請。
◈ 工作場所變更程序(簡略)
工作場所變更事由發生:雇主破產、倒閉、不當解雇等
1個月內申請:向管轄就業中心申請工作場所變更
審查:就業中心審查申請內容
許可:審查結果適當時許可
與新工作場所簽訂勞動契約:與新雇主簽訂勞動契約
◈ 影響工作場所變更可能性的因素
工作場所變更事由:是否為正當事由
申請時機:是否於期限內申請
提交文件:必要文件是否齊全
以往就業紀錄:非法就業履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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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許可制度下外國勞工 工作場所變更申請期限?
1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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කර්තෘ: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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